中国科学院大学2014-2015学年北京集中教学校区新生入学须知补充通知

作者: 2014-07-29 14: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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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到流程

1.报到资格审核:新生应持校园卡办理报到手续,交验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

2.报到确认:工作人员核实新生报到资格无误后,在报到系统中标注该生为已报到,发给新生报到单。

3.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新生党员在党委组织部工作台上交组织关系介绍信。

4.户口材料接收: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在户口工作台审核上交户口迁移材料。

5.办理住宿:新生到报到单指示的公寓办理入住手续。

6.采集照片:新生统一在指定地点采集照片。

未持有校园卡的同学可以先办理报到,并尽快到校园卡中心照相办卡。新生发现本人基本信息有误的,在报到后一周内由所在院系汇总登记,统一到学生处办理校正手续。

二、自带物品及费用    

1.请随身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卡或迁移证,党员组织介绍信、共青团团员证、校园卡等重要证件,本人近期一寸正身免冠彩色光面纸相片2张。切勿邮寄或托运。

2. 在报到前,应将体检费约60元、保险费约80元和两个月就餐洗浴生活费用一起存入我校发放的建设银行卡中[1]。报到后,通过校园内圈存机将建设银行卡余额转入校园卡后,方能持校园卡消费。学校将通过一卡通系统于9月中旬批量结算自理交纳费用。

3.差旅费和行李托运费自理。

[1]建设银行规定,北京地区存款不收取手续费,京外存款收取5‰的手续费,最低5元,最高50元。使用我校统一办理的建行联名卡,免异地存取手续费。

三、住宿管理

 1.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应在学生宿舍住宿。因特殊情况不在校内宿舍住宿,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研究所、院系领导签字同意,报学生处批准,到宿舍管理部门备案,住宿床位不再保留。

2.分配给你的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让,不得私自调换。

3.生活用品和床上用品可由学生自己携带,也可到北京自行购置。行李请随车办理托运手续,学校不负责办理提前寄送的行李。

4.因身体状况(指身体有残疾或伤残)以及身高1.90米以上的,不适应睡高架床,须在入学前提出申请,以便及早安排。

5.学生宿舍内严禁个人使用热得快、电炉等明火电器以及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电饭煲等家用电器。

四、收费说明

(一)、学生收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014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学生仍执行原政策,2014年秋季学期及之后入学的学生,应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二)、学费及住宿费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
1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博士生10000/生,硕士生8000/生,按学年收取。
2
、经另行批准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按批复意见收取。
3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本科生的学费标准为5500/生,按学年收取。
4
、经批准由博士转为硕士学籍的研究生,自其转硕后的下一学期开始,按照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 
5
、学生住宿费标准为:在国科大集中教学校区宿舍住宿的学生,每人每年750元至1200元之间,具体标准依据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楼宇住宿条件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在研究所住宿的学生,其住宿费的收取按研究所有关规定执行。

(三)、国科大为每位新生统一办理了建设银行借记卡。收到银行卡后,请认真核对银行卡说明中开户人姓名和你的名字是否一致;银行卡信封上的卡号和银行卡卡号是否一致。拿到银行卡后请去当地就近的建设银行网点柜台进行激活(例如,向该卡中存入1元钱)并修改密码(修改密码不影响学宿费划扣)。如不慎丢失,应尽快拨打010-95533挂失。学生在校期间该银行卡免收年费和异地存取款手续费。学校将通过该银行卡发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酬金等费用,以后各学年的学费、住宿费也通过该银行卡收取,请一定携带到校并妥善保存。

(四)、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两周将学费和住宿费存入国科大为其本人开立的银行账户(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建行卡)中。国科大于开学报到前一周统一收取学费,开学后第二周收取在国科大集中教学校区宿舍住宿的学生住宿费。

(五)、在报到前,应将体检费约60元、保险费约80元和两个月就餐洗浴生活费用一起存入我校发放的建设银行卡中。报到后,通过校园内圈存机将建设银行卡余额转入校园卡后,方能持校园卡消费。学校将通过一卡通系统于9月中旬批量结算自理体检和保险费用。

五、入学资格审查

(一)、审查时间:入学报到后三个月内进行新生的入学资格审查。

(二)、审查范围:学籍隶属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校部各院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在集中教学校区报到的新生资格审查由国科大统一组织。

(三)、审查内容:

硕士新生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原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入学相关证明)。

博士新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学生如因贷款等原因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交原毕业学校出具的扣发证明(原件)。

1、复查合格的,准予注册,取得学籍;

2、复查不合格的,视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处理,情况严重的,报经国科大批准,取消入学资格;

3、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的,一经查实,报经国科大批准,取消其学籍。

(四)、入学体检

学籍隶属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校部各院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均应参加入学体检。

在集中教学校区报到的新生体检由国科大统一组织。

入学体检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的:

1、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在短期内可治愈的,由本人申请,经所在研究所批准和国科大备案后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不具有学籍;

2、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在规定时间,提出入学申请,经核实并在指定医院复查合格,确认能够坚持学习的,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3、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取消入学资格。

 

 

其他更多信息,可至国科大迎新服务网查看:

http://edu.ucas.ac.cn/GUCAS_YINGXIN/UIL/Show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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